来源:甘南州农经站|添加时间:2011年12月15日 15:03:58
各县(市)农牧(农林、畜牧)局:
为了贯彻落实州政府《关于加快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决定》(甘政发〔2011〕98号)精神,加快培育典型,使其带动全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州政府年初工作要求,州农牧局开展了全州第一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命名工作。此次评选命名工作主要采取县市申报,州级综合评定的方式,根据《甘南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和各县市推荐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经我局认真审核筛选研究,对基本符合条件的甘南州天鸿养殖加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55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确定为全州第一批州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同时,州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实行动态监测和管理,我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每年对示范社进行评估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将取消示范社资格。对连续五年检查合格的示范社将晋升为星级示范社,届时州上优先安排农牧业项目委以实施。希望被确定为州级示范社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内部活力和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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